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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二院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的通知

来源:未知|作者:宣传科| 发布时间:2016-12-31|浏览次数:

各职能部门:

为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考核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,结合医院实际,经党委会研究决定,对2016年度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指导思想及原则

遵循实事求是、注重实绩、客观公正、以德为先的原则,准确评价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,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考核工作,提高工作效能,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正、副职。

三、考核内容

主要考核在本年度内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表现,重点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、工作能力(管理能力、创新能力、执行能力等)、工作作风(团队精神、服务精神等)、科室管理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。

四、考核方法

采用以检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核心的综合评议法。

个人述职报告要根据科室工作实际,实事求是述职,注重实绩,简明扼要。重点汇报以下内容:一是《医院2016年工作计划》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本部门制定的2016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;二是计划外新增工作事项完成情况;三是日常工作落实情况(主要以数据反映);四是本部门内部运行管理情况;五是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提出2017年努力方向。

五、考核结果运用

1.年度考核等次为“优秀”者,作为干部培养、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。

2.年度考核等次为“合格”者,作为干部续聘的必要条件。

3.年度考核等次为“基本合格”者,由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,督促其加强学习,勤奋工作,整改提高。

4.年度考核等次为“不合格”者,由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,勒令改正或予以免职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请于110日前,将个人述职报告报送院党办。

2.述职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特此通知

 

中共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6123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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