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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 暂停秦信杨昕工作职务的通知

来源:党办|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7-08-23|浏览次数:

院党办〔2017〕30号

 

中共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

暂停秦信杨昕工作职务的通知

 

各科室:

根据管理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自2017年8月23日起暂停秦信超声医学科主任职务、杨昕超声医学科副主任职务三个月。期间,由丁百静副院长、运营管理部何安南主任、医务部翟玉虹副主任组成工作组负责超声医学科管理工作。

 

 

中共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

     2017年8月22日

 

 

中共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7年8月22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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